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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通知》精神,有效遏制犯罪,保障网络通信安全,近日,省电信公司专门下文对如何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近年来,全国盗窃破坏电力电信通信设施的案件频发,仅今年1-10月我省电信通信单位共发生通信电缆盗窃3485起,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威胁了基础电信网络的安全。针对频发高盗割通信电缆犯罪活动,中央领导为此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为了严厉打击当前突出的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犯罪,保障基础电信网络安全运营,遵照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公安部决定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全国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 为了配合此次专项行动,11月20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召开电视电话会,根据信息产业部相关文件精神,集团公司领导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做了部署,并与近日下发了《关于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了推动此次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犯罪在我省电信系统的高发势头,省公司要求全省各级电信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打击盗窃破坏通信电缆线路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在积极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协同办案的过程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通信设施犯罪的长效机制。同时,在12月1日-至7日组织一次声势浩大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保护通信设施的法制宣传,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在打击专项行动期间,各分公司要根据案发区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增设电缆防盗报警器,制定应急处警预案,加强报警值班,科学合理的调整巡防布局和方式,积极做好人防技防相结合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力争多破案,破大案,打团伙,切实做到侦破一案,稳定一线,震慑一片,减少犯罪对企业带来的危害和经济损失。 在组织、人力、物力的支撑保障和配合工作中,省公司要求各单位要研究制订奖励政策,对提供有价值信息的举报人和破案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同时将奖励政策和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以形成群防群治,保护电缆新局面。 武汉电信破获重大盗窃通信电缆案 11月25日,随着武汉市11月24重大盗窃电缆案4名重要案犯落网,武汉市建国以来首次动用大型盗窃机械,恶性破坏通信设施,盗窃大量通信电缆案件宣布告破。 (记者 谢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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