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分公司、省公司各直属单位、湖北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中国电信[2005]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通知》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电信企业要认真学习集团公司[2005]96号文件和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员工办企业,充分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为构建和谐湖北电信,促进企业转型和实施精确化管理,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二、各级电信企业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要求,设立工会组织、配备工会干部,按规定足额拨付工会经费,积极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切实帮助工会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工会组织作用的进一步发挥。要继续贯彻《工会法》,加强对《工会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要积极支持工会深入持久地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努力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办法解决新形势下的建家问题,为建家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强化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强化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建设,通过强化两项机制建设,听取工会和广大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加强沟通和协调,不断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发挥民主管理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